发改委定调能源资源价格改革 资源价改不应成涨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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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发改委“定调”电价、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传闻,使得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有专家表示,如能源资源价格上涨过快,或引起新一轮的通胀。也有专家指出,资源价改不应简单地成为涨价的代名词。

  调价时机来临

  随着燃油税开征和成品油定价机制执行,油价调整已经日益常态化,而更多的资源产品价格如水价、电价改革也已蓄势待发。

  据消息人士透露,本月底前,国家发改委的电价调整方案有望公布,其中包括对部分区域的上网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对销售电价上调平均约2.5分以实现电价关系的理顺。

  另一方面,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发改委关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正在讨论中,讨论完成后会尽快上交国务院批准。

  与去年同期相比,资源价格普遍有所回落,9月份国内CPI同比下降0.8%,PPI同比下降10.11%,较低的价格指数水平给资源产品提价留下了空间。良好的经济增长形势和较低的通胀压力,无疑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好时机。

  担忧:可能引发新一轮通胀

  但是也有专家表示担忧,一旦大规模价格改革实施,势必引起多种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大幅度涨价。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2009年居住类在CPI中的比重为14.69%。其中,水费、电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其他燃料五项占居住类比重的40.8%。

  以此计算,公共品在CPI中的比重约为5.99%,高于猪肉在CPI中为3.03%的比重。因此,如果上轮通货膨胀引发的主因是猪肉涨价,那么现在一个比猪肉对CPI影响更大的公共产品的集体大幅涨价,将会在更大程度上推动国内通货膨胀。

  质疑:价改为何只见涨价

  “说是说价格改革,可是改来改去都是在涨价。 ”一位市民表示。

  “将价格改革等同于涨价,这是公众的误解。 ”中国社科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价格室主任温桂芳表示,改革与提价不能混为一谈,既不能以调代改,也不能只调不改。而公众之所以产生误解,主要是因为某些垄断利益集团的自私运作。

  温桂芳指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但目前 “成本%2B利润”的定价机制再加上公用事业领域垄断的现状,使得公用事业企业提出定调价要求时,往往从部门、行业的利益出发,向政府提出过分或不合理的要求,甚至采取多报成本支出的办法来达到提高价格的目的。因此,所谓政府定价往往演变成企业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结果是成本涨多少,价格就提多少。

  建议:消费者参与价格协调

  目前,公共产品的价格是由政府而不是消费者制定的。公共产品价格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由政府定价,可能导致价格过高,从而让垄断行业企业得利,却让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不仅如此,这种定价机制还容易产生腐败现象,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与国家定价部门之间进行权利寻租,最终演变成多个利益集团通过政府定价行为相互获得利益,却损害广大消费者权利的结果。

  专家建议,公用事业市场化转轨,应建立有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加的价格协调机制。通过共同谈判、协调,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应有权益,又能保障生产者开展正常经营的积极性,防止有的企业滥用市场垄断力量来谋取高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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