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11月份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山东省拟于11月份开展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原定今年9月开展连续4个月的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但因今年5月第三次调电运行及试结算中,山东现货试点在短短四天内即产生了近亿元“不平衡资金”,在“电改圈”内引发高度关注推迟至今。
同时,山东能源局同期发布《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三次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结算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5月第三次调电运行及试结算不平衡资金的分摊结果。分摊结果显示,外来电分摊不平衡资金占比达53.42%。
其实,广东、山西现货市场中也出现了双轨制问题导致的不平衡资金问题。
对即将开始的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山东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了调整。《通知》明确,发用电量分时段不匹配产生的不平衡费用的分摊方式:当市场化机组现货市场出清市场电量小于该时段市场化用户市场用电量时,市场化机组少发电量由外来电(优先计划部分)、省内优先发电量(新能源、核电、火电优先)等比例按时段以现货市场价格结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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