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6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主要调入地区燃煤电厂常态存煤水平达到15天以上的目标,同时要严控煤电增加产能规模,稳妥推进煤电建设,发布实施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测。
主要调入区域燃煤电厂常态存煤水平达到15天以上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择大型燃煤电厂,通过新建扩建储煤场地,改造现有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存煤能力。
在推动2019年新增储备能力任务同时,引导再增加3000左右左右的储煤能力,鼓励企业在煤炭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建立煤炭产品储备,通过“产销联动,共建共享”,按照合理的辐射尺度,推进储煤基础建设。支持主要产煤地区研究建立调峰储备产能及监管机制,提升煤炭供给弹性。
《意见》表示,将持续扩大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
稳妥推进煤电建设,发布实施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测,严控煤电补充产能规模,按需合理安排应急备用电源和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在保障消纳的重力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补偿退坡,推动建立集聚风电,光伏发散价上网项目,科学有序推进重点流域水电开发,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安全发展先进核电,发挥电力系统基荷作用。开展煤电风光储藏一体化试点,在煤炭和新能源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充分发挥煤电调峰能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
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2.4亿千瓦左右。
《意见》还提出,要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有序安排跨省区送电通道建设,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送出,不断增强电网互济和保供能力。进一步优化西电东送通道对资源配置的能力,协调均衡发展区域内部电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智能电网高标准建设。
继续支持农村地区电网建设,2020年完成“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任务。快速电力关键设备,技术和网络的国产化替代品,发展新型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和管理电力行业海量数据,打牢电力系统和电力网络安全的基础。
到2020年调峰机组达到最大发电负荷的10%。实施现有火电机组调节性能改造,提高电力系统集成和调节能力。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发电机,龙头水电厂等具有调峰能力的电源的建设,有逐步安排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建设。进一步完善调峰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电力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化,探索推动用户侧担负辅助服务费用的相关机制,提高调峰积极性。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此外,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以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挖掘调峰资源,参与系统调峰,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3%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根据供需情况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到2020年年本地区可调用电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20%,进行必要的演练,提高需求侧参与系统调峰的能力。深入实施电能替代,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耗的比重。大力推广地能热泵,工业电锅炉(窑炉),农业电排灌,船舶岸电,机场桥载设备,电蓄能调峰等。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推进电动汽车充放电行为的有序管理,拓展车联网等信息服务新领域,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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