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意见》鼓励类共涉及50个行业,其中能源类包括电力、新能源、氢能、石油天然气等七个领域。
在电力领域,目录涉及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
电力消纳和存储方面包含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文件鼓励类(能源类)节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鼓励类(能源类)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关键技术创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有利于产业跨区域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有利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服务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改造后能效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项目,参照鼓励类管理。
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领域,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对国计民生影响不大、对行业发展作用有限、发展水平不再先进的事项,不再列入鼓励类。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电力
1.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800千伏及以上直流输变电,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分布式新能源并网、分布式智能电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生物质热电联产。
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
3.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智慧能源系统,电力智能运维及智慧工地技术,关键电力应急装备技术,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
4.电力系统调节:气源落实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电源建设。
5.电力消纳和存储: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6.火力发电低碳节能改造: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超低排放、重金属脱除等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开发与应用,输变电、配电节能、降损、环保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火力发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
7.煤电技术及装备: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保障电力安全的支撑性煤电项目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煤电项目;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项目以及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
新能源
1.风力发电技术与应用:15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高原、山区风电场建设与设备生产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稀土永磁材料在风力发电机中应用。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3.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应用: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及热电联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气化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厨余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沼气提纯压缩液化制备生物天然气设备、装罐成套设备制造,秸秆热解气化相关设备制造。
4.氢能技术与应用:高效经济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
5.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核能
1.先进核能技术与应用: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元件、金属元件制造,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钍反应堆应用技术开发。
2.核能综合利用: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
3.核能开发: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核电站建设。
4.核与辐射安全技术与应用:乏燃料后处理,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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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国家发改委:鼓励电力、新能源、氢能等七大能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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