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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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网 讯】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根据文件,本指引适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在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其中,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工作,项目业主在申请接入时由当地电网企业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户用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 220(380)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 220(380)伏或中压 10(20)千伏。

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并网验收 2 个环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设计、并网验收 3 个环节。

此外,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5日前。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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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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