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7月18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上网电费和兑付补贴资金,省发展改革委不再逐个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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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海南: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发改委不再逐个批复,由电网企业支付上网电费和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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