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国网四川电力供区范围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对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其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1月31日,到期后视情况研究调整。国家政策如有重大调整,从其规定。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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