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申报范围及条件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高新区备案、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
通知明确,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10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此外,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8时。
原文如下: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
区内申报单位/自然人:
按照西安市发改委《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0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高新区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高新区备案、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程序
(一)补贴标准
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10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二)资金发放程序
各镇街征集汇总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度发电电量,按时间节点报送发展改革局;发展改革局对各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专题会研究审议后,形成资金计划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自然人)应向属地街办提交申请补贴相关材料:
(一)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采购企业生产组件、逆变器的发票(必须开到每户,杜绝大额发票捆绑多个用户);
(三)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单》原件(签字盖章);
(五)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自然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名称);
(七)申请单位(自然人)光伏项目备案确认书。
(八)以上材料完备后提交至项目所在街办进行受理。
四、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自然人)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二)对于经稽查或举报发现,申报单位(自然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由发展改革局研究确定取消其补贴资格,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自然人)按照时间节点将项目申报材料递交至项目所在街办进行受理。
(四)咨询受理联系方式:
1、发展改革局咨询电话:89388690
2、各街办受理电话:
附件:《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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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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