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北京地区绿电结算相关原则的公告。北京地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应充分体现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市场主体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原则上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以及力调电费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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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北京地区绿电结算: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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