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规则适用于湖北省内开展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包括深度调峰交易、启停调峰交易、顶峰(削峰)调峰交易等。新型储能主要参与深度调峰交易和顶峰(削峰)调峰交易。
深度调峰交易卖方为市场主体中的燃煤机组、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买方为市场主体中的发电企业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
深度调峰交易采用“日前报价,边际出清”的交易机制,组织燃煤机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同台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出清。报价相同时,按照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燃煤机组的顺序依次出清。
启停调峰交易卖方为市场主体中的燃煤机组,买方为市场主体中的发电企业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
顶峰(削峰)调峰交易卖方为市场主体中的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买方为市场主体中的发电企业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新型储能参与顶峰交易申报时,按照全天 96 点格式申报次日(或多日)可提供顶峰调峰辅助服务的放电功率(兆瓦),同时申报 96 点顶峰调峰辅助服务价格(元/兆瓦时)。市场初期,对新型储能运营主体的市场申报价格设立最高限价,后期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新型储能顶峰服务费用等于新型储能调节系数、调节贡献量和边际出清价格的乘积,若边际出清价格高于新型储能顶峰调峰报价上限,则按新型储能顶峰调峰报价上限计算。已中标新型储能运营主体某一时段的调节贡献量按有效调节功率乘以时间计算。
虚拟电厂削峰非保供时期报价上限1000元/兆瓦时,保供时期报价上限2000元/兆瓦时。填谷报价上限600元/兆瓦时。
新型储能顶峰非保供时期报价上限800元/兆瓦时,保供时期报价上限1000元/兆瓦时。填谷报价上限300元/兆瓦时。
详情如下: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推动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及资源更好发挥作用,我局组织起草了《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于2023年10月18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27-88717615传真:
附件: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3年9月18日
附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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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储能顶峰1元/度、填谷0.3元/度!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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