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1604号
福建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参照《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1〕1455号),经研究,现就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实行单一容量电价制,容量电费为2.3亿元/年(折算容量电价为115.0元/千瓦·年,含税),输送电量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二、闽粤联网工程容量电费由福建电网、广东电网各分摊50%,即各分摊1.15亿元,并相应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疏导。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闽粤联网工程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正式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9日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容量电费2.3亿元/年!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实行单一容量电价制
文章链接:https://www.xtxzp.com/1159.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行业标准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