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第六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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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9月28日消息,为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高效、有序地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以下简称定检)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可靠运行,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第六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规划》。本轮规划时段为2023年至2028年。

对于首次定检大坝,在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完成后的第4年启动;对于非首次定检大坝,与上次定检之间的时间间隔一般为5年,可根据大坝风险情况在3到10年之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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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国家能源局印发《第六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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